合肥:以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2019年09月18日 08:18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一是政策導向更加突出。《方案》打破了原社會服務“1+4”政策架構,在保留原指導意見的同時,將原加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辦法和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辦法予以整合,在政策性績效評估基礎上,突出社會組織發展中的政策支持可持續性和人才支撐等關鍵因素,形成新的獎補政策體系。
二是財力支撐更加有力。《方案》明確,堅持總量控制,在總體投入保持相對穩定情況下,提升財力支持的精準性,大幅減少定性目標,提高政策可操作性。新的《方案》在原政策基礎上共調整完善7項、繼續實施3項、取消6項、新增4項,預計年均投入資金超過3400萬元。
三是人才保障更加凸顯。《方案》提出,將社會組織人才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每年遴選百名社會組織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集中開展業務培訓;擴大完善獎補體系,將通過國家社會工作者高級職業水平考試的納入獎補范圍;細化培訓對象,將社會服務組織急需的社區社工、志愿者(義工)、社區調解、社區矯正、社區就業、養老服務、母嬰服務、心理咨詢、未成年人(殘疾人)保護等專業人才作為訂單式培訓的重點對象。
四是目標任務更加明晰。《方案》明確通過新一輪政策實施,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10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5個社區社會組織。基本實現鄉鎮、街道志愿服務聯合會全覆蓋。每個社區擁有志愿服務組織不少于3個,注冊志愿者不低于13%,志愿服務參與率不低于30%。每個城市社區有2名以上、每個農村社區有1名以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據了解,自2013年以來,合肥市創新出臺社會服務“1+4”政策并經過兩輪完善,有力支持了社會組織發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登記社會組織4884個,較2013年翻一番;建成區街孵化園33個,已入駐和孵化社會組織664家;先后吸引233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組織基金會項目競爭性分配,累計40家社會組織49個項目獲得扶持。全市社會服務人員數量達到13664人,獲得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資格證人員約占全省總數的四分之一,職業社工約占全省總數近一半。
(合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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